C++ 具名要求:可复制插入 (CopyInsertab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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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 具名要求
基础
类型属性
库所属
容器
容器元素
CopyInsertable
(C++11)
迭代器
流 I/O
随机数
并发
(C++11)
(C++11)
其他
 

指定该类型的实例能以给定分配器原位复制构造。

要求

以下情况下,类型 T 可复制插入 (CopyInsertable) 进容器 X(其 value_type 等同于 T):若 T 可移动插入 (MoveInsertable) X ,且给定

A 分配器类型
m A 类型的左值
p 容器所准备的 T* 类型的指针
v (可为 const 的)T 类型的表达式

其中 X::allocator_type 等同于 std::allocator_traits<A>::rebind_alloc<T>

下列表达式良构:

std::allocator_traits<A>::construct(m, p, v);

并且在求值后,*p 的值等价于 v 的值。而 v 的值不更改。

X 非知分配器或为 std::basic_string 特化,则如同 A 就是 std::allocator<T> 一样进行定义,但并不需要创建分配器对象,且不会实例化用户定义的 std::allocator 的特化。

注解

Astd::allocator<T>,则这将调用布置 new,如同用 ::new((void*)p) T(v) (C++20 前)std::construct_at(p, v) (C++20 起)

尽管 C++23 前要求在构造 std::basic_string 的元素时使用定制的 construct,所有实现都使用默认机制。P1072R10 更正了该要求以匹配既存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