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++ 具名要求:可相等比较 (EqualityComparab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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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 具名要求
 

类型必须能使用 == 运算符且结果应当具有标准语义。

要求

对于类型 T,给定 T (C++11 起) const T 类型的表达式 abc,如果以下表达式合法且具有指定的效果,那么 T 满足可相等比较 (EqualityComparable)

表达式 类型 要求
a == b 符合可布尔测试 (BooleanTestable)
(C++20 前)
建立一种等价关系,即满足以下所有性质:
  • 对于 a 的所有值,a == a 都会产生 true
  • 如果 a == b,那么 b == a
  • 如果 a == bb == c,那么 a == c
实现 boolean-testable 
(C++20 起)

注解

为满足此要求,没有内建比较运算符的类型必须提供用户定义的 operator==

对于既可相等比较 (EqualityComparable)可小于比较 (LessThanComparable) 的类型,C++ 标准库区分:

  • 相等(即表达式 a == b 的值)和
  • 等价(即表达式 !(a < b) && !(b < a) 的值)

缺陷报告

下列更改行为的缺陷报告追溯地应用于以前出版的 C++ 标准。

缺陷报告 应用于 出版时的行为 正确行为
LWG 283 C++98 即使 T可相等比较 (EqualityComparable) 的,const T 类型的对象也不适用这些要求 适用于 const T 而不是 T
LWG 2114
(P2167R3)
C++98 bool 的可转换性过于弱而无法反映实现的期待 加强要求

参阅

指定运算符 == 为等价关系
(概念)